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次数:1097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学〔2018〕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不断夯实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经研究,在以往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项目建设基础上,决定开展2019年项目建设。

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项目包含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地、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上海市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校外实践基地、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研究等二级项目类别,其中前三类二级项目申报建设周期为两年,2018年已开展项目申报立项工作,2019年度不再开放申报。现将2019年度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研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各高等学校从事就业创业相关工作或相关研究的教师;

2.申请人及其项目组成员应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并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

二、研究任务

1.年度专项研究周期为一年,研究应理论结合实际,以提升就业创业的实效性为核心,切实提高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2.2019年专项研究的选题建议围绕以下方向:

(1)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政策研究与评估;

(2)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就业创业对策研究;

(3)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对策研究;

(4)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长效机制研究;

(5)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的现状调研及改进策略;

(6)职业生涯指导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的实证研究;

(7)高校落实精准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的研究;

(8)大学生就业质量评价跟踪机制研究;

(9)大学生创业质量提升路径研究;

(10)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研究;

(11)高校分类评价模式下的就业质量评价综合指标体系研究;

(12)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与落户政策研究。

3.鼓励研究成果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以论文形式发表,并注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资助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

凡有意申报以上项目的高校及教师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一式8份,于2018年4月28日前送交市教委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申请人需进行陈述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余梦梦;联系电话:23116737

联系邮箱:xsc@shec.edu.cn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323室(邮编:200003)

 

附件: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研究申报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研究

申报表

 

 

研究名称


申 请 人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制

二〇一八年三月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


















工作单位


所在部门


专业职称


行政职务


研究方向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项目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承担任务

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本专题有关的近期研究成果

(应注明成果名称、形式、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及发表或出版的时间)

 

 

 

 

 

 

 

 

 




























 

二、专项研究主要内容

(包括研究的目标、基本构思、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绩效目标等,不多于3000字,可加页)

 

 

 

 

 

 

 

 

 

 

 

 

 

 

 

 

 

 

 

 

 

 

 

 

 

三、相关基础、优势和条件保障

(请阐述参加人员的研究水平,已有工作基础,资源优势及条件保障等情况)

 

 

 

 

 

 

 

 

 

 

 

 

 

 

 

 

 

 

 

 

 

 


 

四、项目经费预算(请填写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

序号

实施内容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总额

测算依据

备注

1









2









3









4









5









6

















本页小计








累计









 

五、相关部门意见

1.申请人

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及其负责人对报告和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配合做好项目的评审工作。

 

 

 

学校财务部门盖章: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2.审核单位

意见

 

责任处室盖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盖章:

(注:请单面打印申报表


 

 

 

 

 

 

 

 

 

 

 

 

 

 

 

 

 

 

 

 

抄送: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