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
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和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贯彻“以市场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作为各专业学生的公共必修课,纳入学院整体教学计划。根据2016年5月学校召开的就业工作推进大会《上海政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不断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实施职业生涯发展实践计划。
为了更好地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教学与研究,现就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向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公开征集教学方案或设计。通过此次教改方案的征集,我部门将编制我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授课讲义,并为校本教材的开发奠定基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征集10个教学改革项目,每个项目建设经费为3000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周期从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二、 项目基本内容
围绕以下十个专题,结合我院《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学实际, 申报教学改革项目。
1.职业生涯理论
2.职业探索(自我探索、职业环境探索)
3.职业决策(决策理论、决策方法、目标管理、生涯规划书)
4.职业生涯体验
5.就业、创业与择业
6.升学、出国与就业
7.职业素养与能力
8.求职技能(含简历制作)和求职中的权益维护
9.法学专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0.我校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对策
专题1-4是《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第一阶段内容;专题5-8为该课程第二阶段内容;专题9为我校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专题10为我校该课程建设的总体性规划。
如申报团队认为在这门课中还应放入其他专题,申报后经论证可取的,也可考虑。
三、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1.项目建设围绕相关专题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团队建设等内容进行;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建设须内容完整、目标明确、计划可行、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及人员构成合理;
3.项目结项时,申报人须围绕申报专题向招生就业办提供完整的授课讲义、授课配套PPT。每个专题的讲义及PPT按2课时准备,专题内容较多的按3课时准备;
4.鼓励申报人围绕申报专题撰写文章、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等,并根据实际需要,协助招生就业办开设讲座。
四、申报及评审时间
项目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4:00时截止。11月中旬将组织统一评审并公布立项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填《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附件:职业生涯发展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