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届毕业生“扬帆——就业启航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文字新闻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27614

上海政法学院

关于举办2018届毕业生“扬帆——就业启航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已启动。为了推进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机会,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携手各二级学院继续共同开展“扬帆——就业启航季”系列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1710月--12

组织工作

(一)为了统一组织和协调扬帆——就业启航季活动,保证系列活动有序开展,经校领导同意,扬帆——就业启航季活动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主办,各二级学院承办,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扬帆——就业启航季”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由招生就业办负责,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徐丽红担任,副秘书长由吴晓媛担任。

活动内容

此次扬帆——就业启航季”活动设就业指导、应试指导、校企合作、求职技能、就业动员、创新创业、校园招聘等多个板块内容。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相关活动。

、经费预算

实行校、院两级经费分担原则。为了鼓励二级学院主动与市场对接,加强产学合作,引进优质社会资源丰富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招生就业办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确定开展的涉及校外单位的部分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个学院或部门限报3—5项精品活动。每项活动支持经费500元,用于制作宣传品、外请人员的讲课费、交通费、不可预测费用等费用的补贴。

有关要求

1.招生就业办和各二级学院要共同营造2018届毕业生就业氛围,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加大“扬帆——就业启航季”系列活动宣传力度,使2018届毕业生和其他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为完成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良好的开端、奠定有利的基础。请各学院积极申报、组织各类活动,并进行广泛宣传(申报表在就业信息网下载)。届时,该活动方案汇总一览表将在校就业信息网、学校OA以及各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予以公布。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于9月27日(周三)前将申报“就业启航季”系列活动的方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招生就业办主教104C徐超老师,电话:39225357,邮箱:360166087@qq.com

2.为了加强各二级学院推进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二级学院就业主体作用,招生就业办在给予二级学院相应经费支持的基础上,将对开展的活动项目进行督查,以评估开展活动的学生参与度、满意度和举办活动的效果。请二级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并广泛动员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并在12月26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招生就业办徐超老师。

特此通知。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18届毕业生“扬帆——就业启航季”系列活动申报表.doc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