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就业工作内涵建设,通过不断积累具有典型性、实效性的案例,发挥成功就业毕业生的同伴、示范教育的作用,促进在校学生实习与就业的衔接、融合与转化,加强交流、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增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的工作实效,提升我校就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向各学院征集涉及2016届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实例,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要选题内容:
(一)学生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实习,并通过实习成功转化为就业的实例。(每个学院提供2个实例)
用实习打开就业机会之门。以就业为导向的实习,不仅具有通常意义上的实践教学功能,而且从就业的角度看,有助于学生认识自我、转变心态、合理定位、对今后职业发展进行规划、实现就业双向选择。
(二)相关就业工作实例(各学院从中选取2—3项)
1. 学生考取公务员的成功实例;
2. 学生升学(含专升本、考研)的成功实例;
3.学生申请出国留学的成功实例;
4.学生如何有效复习通过司法考试并进入法律部门就业的成功实例(面向4个法学类学院);
5.学生考取国家项目(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村官、上海市社区服务计划、外省选调生等)的成功实例;
6.学生自主创业的成功实例(有自主创业学生案例的学院必选);
7.学生进入国有企业、三资企业、银行或航空公司工作的成功实例;
8.其他方面。
二、征集就业工作实例的学生对象
主要面向2016届毕业生,也可以结合相关内容面向2017届毕业生。
三、其它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针对本学院学生特点和专业特点,选取相关内容后组织毕业生撰写。内容要注重体现以就业为导向,可以是成功就业的经验分享,也可以是亲身经历后的感悟,主要探究学生在实习或求职就业过程中如何了解自我,正确定位,运用有效方法实现就业。届时招生就业办将征集的内容编辑成册,便于学习交流、信息共享。
2、每篇文章字数限于800—1200字,有文章标题、并在标题下面注明学生姓名、所在学院、学历层次、年级、专业以及就业单位,另外每篇文章提供学生在工作环境下拍摄的生活类照片一张。
3、各学院要本着认真负责、注重质量、宣传本学院典型形象的要求,对征集的实例进行内容和文字等方面的修改、把关,并于2016年10月18日(周二)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uan_nancy@126.com,联系人:吴晓媛。
特此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